日前有媒体指出,名单上不少产能早已淘汰完毕,其中有些产能2009年已被淘汰。业内人士证实确有部分名单上的钢铁产能去年已经淘汰。
记者查阅相关资料获悉,国家曾在2005年12月2日出台的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、2006年6月中旬颁布的《关于钢铁工业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》以及2009年3月23日下发的《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》均对钢铁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给出了明确的意见。
“这五年来一直在淘汰落后产能,这次出台的名单很可能是多年来累积下来的。”业内人士向记者分析,“因此会出现上了名单的企业事实上早已完成关停的现象。”不过,钢铁行业权威人士则直言,“这是负责上报数字的地方政府失职所致。”
兰格研究中心徐力坦言,从前期的政策效果来看,国内产能淘汰计划并没有得到地方政府响应,核心问题在于地方政府以GDP增长为最高考核标准的制度并没有发生改变,地方缺乏动力实施中央政府计划,各地企业大部分以废旧装置或者产能置换来应对,如果国家政策淘汰300立方米的高炉,那么企业就拆掉几个以前容积小的高炉,重新建造合并后生产能力超过300立方米的高炉,与国家淘汰的最低标准竞赛,导致“越淘汰、越过剩”的局面。
小钢企“傍大款”寻出路
伴随着淘汰落后产能,不和谐的声音也时而响起。“小钢厂、小焦炉之所以能够生存,说明市场有需求!想当初建座高炉要花个几千万,损失谁来补?厂里的工人谁来管?”某被关停的钢企负责人向记者坦言,“我是辛辛苦苦发展起来的,强制性的恐怕很难行得通,关键要给一个出路。”
确实,随着淘汰落后产能的推进,如何处置这些设备和人员是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。山东淄博一家钢厂负责人说:“研发自主技术、塑造企业自己的拳头产品是中小钢企生存和发展的出路。钢厂将会在技术改造和节能减排上下大工夫,加强钢材产品的性能提高与改善。”
不过,我国中小钢企有1000多家,全部做特色产品是不可能的。而且,大多数中小钢企正面临生存危机,没有充足的资金和技术实力进行战略转型和产品升级;即便它们上马高附加值的钢材项目,也未必是大型钢企的竞争对手。